第八章 外部關系
第五十五條 學校積極推動與政府部門的合作,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,廣泛爭取公共支持,全面促進互動發展。
第五十六條 學校密切與行業組織、企業單位、科研院所和其他教育機構、高等學校的合作,推動協同創新,促進產學研用深度合作。
第五十七條 學校與國際高水平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交流與合作,促進教育國際化,推進教育對外開放,提升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。
第五十八條 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制度,及時向社會發布辦學信息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。
第五十九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,由辦學相關各方代表參加,作為促進社會合作、擴大決策民主、爭取辦學資源、接受社會監督、支持學校發展的機構。董事會根據其章程組織并開展活動。
第六十條 學校依法設立校友會。江南大學校友是指在江南大學及其前身學習或工作過的學生、教職員工與進修人員,以及被學校授予名譽博士學位和各種稱號的各界人士。
江南大學校友會是由校友自愿結成的、經民政部門注冊的非營利性群眾組織。旨在服務校友,凝聚校友力量,加強母校與校友的聯系,鼓勵校友參與母校建設。
第六十一條 學校依法設立教育發展基金會。江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為民政部門批準建立的獨立法人機構,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從事相關活動,聯系社會各界,籌措教育基金,弘揚公益精神,推動教育發展。